近日,苏州一辆救护车刚接上一名脚部受伤者,随后闯红灯转弯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,致使60多岁的车主身亡。救护车司机称,120属于特殊车辆,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闯红灯;死者家属指出,救护车没有缓行,也没有拉警报,且伤者伤情不重,不算紧急任务。目前,事故正在处理中。(7月25日澎湃新闻)救护车在运送病人途中发生的闯红灯等交通违章行为,其本意是为了争取时间,抢救病患。因而,从法律上对其违章行为予以豁免,或者赋予其相应“特权”并无不妥。但现实中,难免会发生特殊车辆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,此时,如何准确地划定各方责任,就尤为重要,理当慎重而为。赋予救护车、警车等特殊车辆在特殊时期的优先通行权是各国的通例。这是抢救生命、处置警情、抢险救灾、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,也被公众理解和支持。由上可知,特殊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,在使用警报器、标志灯具,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享有优先通行权。实践中,此类特殊车辆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下的闯红灯、逆行等违章行为,通常享有不被罚款、扣分的“照顾”。或者说,其不属于违章行为,而是依法享有的优先通行权。特别是,当此类特殊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时,未让行的行人和车辆构成交通违章,
上一条: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医疗陪诊
下一条:保定市**中心医院医疗陪诊
【如果您还没有关注“公司名称”手机网站】